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1

331.恶与善无法共

331.恶与善无法共存,恶越被移除,善越被关注并感觉为善。这是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放射出自己爱的气场。这气场向四围散发,并对感染其他人,使他们类似或不类似这个人。正是这些气场将善者与恶者分开。自然界中有许多事可以说明,在认识、感受和热爱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例如:人无法拜访与美洲豹或黑豹共处一室的人(他本人则与它们一起安全生活,因为他饲养它们),除非这些野兽被移走。
若被邀请与国王或王后一起用餐,谁不会在出席之前先洁净自己的脸和手?结婚后携新娘进洞房之前,谁不先洗个澡、换上结婚礼服?在获得纯金和纯银之前,谁不先用火炼矿、除去渣滓?在收粮入仓之前,谁不先将稗子从小麦中分离出去?或在将大麦收回家里之前,谁不先用脱粒机脱去大麦的麦壳?
在生肉能食用并摆到餐桌上之前,谁不先将生肉进行烹调?谁不会抖落果园叶子上的虫子,以免叶子被吃光、果实被毁坏?谁不嫌恶房间或大厅里的灰尘,然后打扫干净,尤其期待王子或公主驾临之时?谁会喜欢并愿意娶一个浑身是病、满身疙瘩斑点的少女,无论她脸上的粉有多厚,穿着多华美,并竭力以称赞恭维来打动他?
人当洁除邪恶,而不是等主为他直接做这事。这就好比一个仆人满脸满身油烟粪污脏兮兮跑进来,来到他主人面前说:“我主,请洁净我。”主人岂不对他说:“你这个蠢材!你在说什么?看,这里有水、肥皂和手巾,你自己没手没能力去用吗?自己洗去!”所以,主神会说:“洁净的工具,我已经给你们了,意愿和能力也给你们了;因此,把我的这些恩赐和天赋当成自己的东西来用,你们就会洁净”等等。
主教导我们说,外在人要得洁净,不过是藉着内在人得洁净,请从头至尾参看马太福音23章。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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