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367.“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通过虚假。这从“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以及对真理的毁灭(参看AE 131节),在此表示与真理争战并摧毁它的虚假;因为之前经上说“使人彼此相杀”,这句话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圣言提到“剑”、“短剑”和“长剑或两刃的剑”;“剑”一般表示属灵的争战;“短剑”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争战,或源于邪恶的虚假的争战;“长剑或两刃的剑”表示源于教义的真理与虚假的争战,或源于教义的虚假与真理的争战;因为“短剑”是用来武装手臂的,而“长剑或两刃的剑”可以说是从嘴里出来的(如在启示录1:16; 2:12, 16; 19:1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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