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4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就觉知圣言的真理而言,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转向主时状态的颠倒。约翰说他听见后面有声音(10节),便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灯台。由此明显可知,他听见后面有声音,便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显然,此中含有一个奥秘。这奥秘是:人在转向主、承认祂为天地之神以前,无法看见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原因在于,无论在位格上还是在本质上,神都是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因此,承认三位格的三一体的人主要仰望父,有些人也仰望圣灵,却很少仰望主;即使仰望主,也视其人身如普通人的人身。人若这样做,绝不能在圣言中得到启示,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出于祂并涉及祂。不唯独靠近主的人,看主及其圣言在他们后头,而不是在他们前头,或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这就是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即:“约翰听见在后面有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和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因为约翰所听见的声音出自人子,也就是主。
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如今祂以活生生的声音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主说,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示录1:8)
还有此处: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1,17;2:8)
以及后面:
我是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7;2:8)
“声音”当来自主时,就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7节)。“约翰”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教会中人(5,6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这句话表示就觉知圣言的真理而言,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转向主时状态的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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