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29.“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表那自有并且自初至终独一者,万物皆来自祂,因而表那为爱本身和独一的爱,智慧本身和独一智慧,生命本身和祂自己里面的独一生命,因而为创造者本身和独一创造者,救主和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者,因此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者。这些以及此外的更多事物就包含在描述主的这些话中。显而易见,它们论及主,事实上论及主的人身,因为接下来约翰听到有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祂说话的声音,就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10-13)
稍后祂又说: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我又是那存活的,曾死过。(启示录1:17-18,2:8)
上述一切细节都包含在这些话中,这一点无法简单证明,因为要充分证明它们需要很长的篇幅;但它们仍在最近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爱与圣智》一书得到部分证实。主自称“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因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涉及主的神性之爱,“始和终”涉及祂的神性智慧。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一个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主之所以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因为在希腊字母表中,“阿拉法”是第一个字母,而“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故它们表示整体上的全部事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上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一个元音因用来发音,故表示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属灵和天使的语言,以及圣经皆源于此。不过,迄今为止,这依然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奥秘。
因为所有天使和灵人有一种共通的语言,它与世人的任何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能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通过创造被植入在每个人里面,所以在整个灵界,他们都能懂得彼此。我经常被恩准听见这种语言,我自己也说,还把它与世间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它与地上任何属世的语言都不相合,甚至在最小的细节上也不一致。它在第一个原则上就与这些不同,即每个字的每个字母,无论在说法上还是写法上,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和意义。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两个字母都是元音,故与爱相关,如前所述。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所流出的这种语言及其写法,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95节)一书。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