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L30.⑴主自永恒就是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可知,因为主对犹太人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祂在别处说:
父啊,现在求你用未有世界以先我和你同在时所享有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这句话表示永恒的主,而不是永恒的儿子;因为“子”是从耶和华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在时间之中出生的祂的人身,如前所示。
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现仅从中引用这几处经文:
到那日,人必说,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所等候的是耶和华神自己。同一先知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着,你们要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修直我们神的大道。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以赛亚书40:3, 5, 10; 马太福音3:3; 马可福音1:3; 路加福音3:4)
此处,那将要到来的主被称为耶和华。
又:
我耶和华;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人民的约”和“外邦人的光”是指人身方面的主;由于这人身来自耶和华,并与耶和华为一,故经上说,我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也就是说,只归给祂自己,不归给别人。归给荣耀是指荣耀,或与祂自己合一。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殿”表示祂身体的殿(约翰福音2:19, 21)。清晨的日光从高处眷顾我们(路加福音1:78)。高处的清晨日光也是指耶和华,或永恒之主。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永恒之主表示祂的最初神性,在圣言中,这最初神性就是耶和华。然而,从下面所引用的经文将明显可知,主,也就是耶和华,在人身得了荣耀之后,表示在一起为一的神性和人性或人身;唯独子表示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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