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67.创世之前,神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并且也是努力发挥服务或作用的这二者的合一。因为若离了用或服务,爱与智慧就是理性稍纵即逝的想象而已。若不致力于服务或用,它们的确会飞离。脱离服务或用的爱与智慧还象小鸟飞越汪洋大海,最终因精疲力竭而掉进海里淹死。这证明,神创造宇宙是为了服务或用得以存在,以便整个宇宙可称作用或服务的舞台。由于人是创世的主要目的,故可知,万物被造都是为了人类的缘故。因此,属于秩序的万物都被汇集起来,浓缩于人里面,就是为了神能通过他实现主要的服务或用。爱与智慧若没有它们的第三个伴侣,也就是服务或用,就好比太阳的热与光因不作用于人和动植物而成为毫无价值的东西,但若流入并作用于这些主体,就变得真实了。因为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在学术界,众所周知,目的若不通过一个有效的原因实现,就什么也不是,而这个目的和原因若不产生一个结果,同样什么也不是。目的和原因是头脑的抽象揣测,但它们必须针对某个结果,目的关注这个结果,而原因则实现它。爱、智慧和服务或用也一样:服务或用是爱所关注并通过原因实现的目的。当这个服务或用实现时,爱与智慧就有了真实的存在,并将自己的住处和居所置于那服务或用中,在那里安息,如同在自己的家里安息。拥有神的爱与智慧之人在履行服务或用时也一样。为了使他能为神履行服务或用,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也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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