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Life69.由于前面提到的这几种杀人自人出生时就从内在隐藏在他里面,如前所述,同时隐藏在他里面的还有各种偷盗,各种假见证,连同对它们的贪恋(对此,我们稍后描述,80—91节),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主不提供改造的方法,人必永远灭亡。主所提供的改造方法如下:人生在完全的无知之中;刚刚出生时,他被保持在一种外在纯真的状态;不久之后被保持在一种外在仁爱的状态;后来被保持在一种外在友谊的状态;但随着他能用自己的理解力来进行思考,他被保持在某种照理性行动的自由中。这就是前面(19节)所描述的状态,为了接下来的内容,在此回顾一下那段描述: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地狱在他之下,天堂在他之上;他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地狱,就会转离天堂;若转向天堂,就转离地狱。或也可说,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站在主与魔鬼的中间,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魔鬼,就转离主;若转向主,就转离魔鬼。又或可说,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在邪恶和良善的中间: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邪恶,就会转离良善;若转向良善,就转离邪恶(也可参看20—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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