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541.“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因地狱的虚假而变成幽暗。这从“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因这坑的烟”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是指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变成幽暗(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这坑的烟”是指因来自地狱的密集虚假,因而是指因地狱的虚假。“烟”表示密集的虚假,“无底坑或深渊之坑”表示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参看AE 536–539节)。“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都变成了幽暗,因为在天使天堂,主是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那里的一切光,并光照天使的视觉和理解力;因此,当这太阳在那里昏暗时,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就变成幽暗;它因来自地狱的虚假而昏暗,或说造成昏暗的,是来自地狱的虚假。那些纯属世的人对神性和神性事物的一切否认都来自使天堂之光变成幽暗的邪恶之虚假;因为这些人在幽暗中看神性事物,因而看它们为幽暗,由此否认它们。此外,当天堂之光流入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时,它在灵界也实际变成幽暗。正因如此,恶人不仅看不见、不理解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还从心里否认它们。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的一切光,因而产生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40节)。经上还说“天空”也昏暗了,意思是真理之光,因为天空从太阳那里发光。诗篇中的“天空”所表相同: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在诸天;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诗篇36:5; 57:10; 108:4)
“怜悯”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真理”表示神性真理;由于神性真理是天堂之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因此,复数形式的“天空”表示甚至直达最高层天堂的神性之光,在那里,这光在最高层级。诗篇77:17; 78:23–24中的“天空”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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