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9.十诫中有八诫,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诫,并未提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告诉我们说要爱神、视神的名为圣、要爱邻、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人的东西”。总之,它们规定,不可心怀、思想或行出要么违背神,要么违背邻人的邪恶。它们并未要求去做诸如直接与爱和仁有关之类的事,而只是要求禁止去做诸如与它们对立的那类事。其原因在于,人越是避恶如罪 ,就越愿意行出爱与仁的善行。在关于仁的那一章(7章)可以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起点就是不作恶,其次才是行善。
有两种完全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行出邪恶的爱。这后一种爱是属地狱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天堂的。因为整个地狱具有对作恶之爱,而整个天堂具有对行善之爱。因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并且自出生起就倾向于追求地狱,又因他若不再生或重生,就无法进入天堂,故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善行之前,必须先剔除属于地狱的邪恶。在与魔鬼分道扬镳之前,没有人能被主接纳。悔改(9章,509-570节)和改造与重生(10章,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如何剔除邪恶,以及人如何被带向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教导说,在人所行的善成为神眼里的善之前,必须先剔除邪恶: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经文: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所作所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也就是祂的教会)。你们岂可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好再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的话。(耶利米书7:2,3,4,9,10,11)
在以赛亚书,我们还被教导:在从恶中洁净或净化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15)
当遵守十诫、避开邪恶时,爱与仁就会随之而来。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证明了这一点: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此处的“命令”尤指十诫,十诫声明,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恶被除去后,善随之而来一样。
533.“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表主在天上的新教会,也就是新天堂,以及即将在地上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主的新教会以这个“妇人”来表示,这一点从本章的细节明显可知,不过,这些细节当以灵义来理解;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妇人”也表示教会(参看434节);“妇人”之所以表示教会,是因为教会被称为主的新娘或新妇与妻子。妇人被看到“身披日头”的原因在于,教会处于对主之爱,因为教会承认祂,并遵行祂的诫命,这就是爱祂(约翰福音14:21-24)。“日头”表示爱(参看53节)。“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的脚下,是因为它表示地上尚未与天上教会结合的教会。“月亮”表示属世人里面的聪明和信仰(413节);看上去在“脚下”表示教会即将在地上;否则,“脚”就表示与天上教会结合的这教会本身。
要知道,诸天和地上一样,也有一个教会,因为那里也有圣言;还有圣殿,其中也有讲道,那里还有事奉和祭司的职份。因为那里的所有天使都曾是世人,他们的离世不过是其生命的延续而已;因此,他们各自照着自己离世时所带来的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程度而在爱与智慧上日益完善。他们当中的教会在此由“身披日头、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所表示的教会;但由于若非地上也有一个处于和谐的爱与智慧中的教会,天上的教会就无法持续存在,并且由于这教会即将到来,所以会看到“月亮在妇人脚下”,“月亮”在此尤其表示信,通过像现在这样的信是没有结合的。
若非地上的教会与天上的教会结合,天上的教会就无法持续存在。原因在于,天使所在的天堂和世人所在的教会行如一体,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人的内在无法以自己的状态持续存在,除非外在与内在结合。因为没有外在的内在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屋,或像在土表而非土里的种子,因而像某种无根之物;总而言之,就像一个原因没有一个得以存在于其中的结果。由此可见,世上某个地方当有一个教会,那里有圣言,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是绝对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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