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9.十诫中有八诫,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诫,并未提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告诉我们说要爱神、视神的名为圣、要爱邻、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人的东西”。总之,它们规定,不可心怀、思想或行出要么违背神,要么违背邻人的邪恶。它们并未要求去做诸如直接与爱和仁有关之类的事,而只是要求禁止去做诸如与它们对立的那类事。其原因在于,人越是避恶如罪 ,就越愿意行出爱与仁的善行。在关于仁的那一章(7章)可以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起点就是不作恶,其次才是行善。
有两种完全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行出邪恶的爱。这后一种爱是属地狱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天堂的。因为整个地狱具有对作恶之爱,而整个天堂具有对行善之爱。因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并且自出生起就倾向于追求地狱,又因他若不再生或重生,就无法进入天堂,故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善行之前,必须先剔除属于地狱的邪恶。在与魔鬼分道扬镳之前,没有人能被主接纳。悔改(9章,509-570节)和改造与重生(10章,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如何剔除邪恶,以及人如何被带向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教导说,在人所行的善成为神眼里的善之前,必须先剔除邪恶: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经文: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所作所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也就是祂的教会)。你们岂可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好再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的话。(耶利米书7:2,3,4,9,10,11)
在以赛亚书,我们还被教导:在从恶中洁净或净化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15)
当遵守十诫、避开邪恶时,爱与仁就会随之而来。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证明了这一点: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此处的“命令”尤指十诫,十诫声明,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恶被除去后,善随之而来一样。
472.“呼喊完了,就有七雷发声”表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这个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接着就说到,约翰想将这七雷所说的“写出来”,但从天上来的命令是“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后来要他吃尽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以此表示其中这类事尚不能被接受;原因可见于下一节。但我要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小书卷的那些事就包含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至尾中,如下所示:
整本圣经都论及主,主就是圣言(1-7节);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就意味着祂应验了律法的全部(8-11节);主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以此彻底征服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12-14节);主并非藉着十字架受难除去罪,只是担当了它们(15-17节);主功德的归算无非是悔改之后罪得赦免(18节);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祂被称为人子(19-28节);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合一(29-36节);主是神本身,圣言来自并论及祂(37-44节);神只有一位,主就是这神(45节);圣灵就是主所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46-54节);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在主里面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就合乎真理(55-61节)。
经上之所以说“七雷发声”,是因为主的话经由天堂降至低层区域时,听上去就像打雷;由于祂同时通过整个天堂说话,因而是完全的,故它们被称为“七”雷,因为数字“七”表示全部,一切事物和整体(10,390节),因此“雷声”还表示教导和对真理的领受(236节);在此也表示揭开并显明。天上来的声音当来自主时,听上去就像打雷。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众人听见这声音就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30)
神发声吼叫,以自己的威严之声打雷。(约伯记37:4-5)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撒母耳记下22:14)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你向我呼求,我在雷的隐密处应允你。(诗篇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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