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395.本次讨论的下一部分(TCR 403-405节)将说明,这三种爱自创造,因而自出生时,就在每个人里面;当保持适当秩序时,它们会完善他,但当不受约束时,它们就会摧毁他。但这里只需提及,当天堂之爱构成头,世界之爱构成胸和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和脚底时,这三种爱就具有正确的从属关系。如前面频繁所述(TCR 34, 42, 69, 147, 186, 296节),人类心智分为三个区域。人从最高区域关注神,从第二或中间区域关注世界,从第三或最低区域关注自己。由于这就是心智的性质,所以它能被提升,也能向上提升自己,因为它能关注神和天堂;它能被扩展,也能朝四面八方扩展自己,因为它能关注世界及其性质;它能被降低,也能降低自己,因为它能关注大地和地狱。在这些方面,身体的视觉模仿了心智的视觉;身体的视觉也能向上、向四周和向下看。
人类心智就像通过楼梯相连的三层房子;天堂天使住在最高层,世人住在中间层,恶灵住在最低层。当这三种爱具有正确的从属关系时,人就可以在这所房子里随心所欲地上上下下。当他登上最高层时,他就作为一位天使而与天使们在一起;当他从最高层下到中间层时,他就作为一个天使人而与世人在一起;当他从中间层再往下时,他就作为一个世界的人而与恶灵在一起,他教导、责备并制服这些恶灵。
当这三种爱具有正确的从属关系时,它们还会如此协调一致:最高层的爱,即天堂之爱,从内在存在于第二层的爱,即世界之爱里面,并通过这爱而存在于第三层或最低层的爱,即自我之爱里面;在里面的爱随意支配在外面的爱。因此,当天堂之爱从内在存在于世界之爱里面,并通过这爱而存在于自我之爱里面时,人从天堂的神那里以每一种爱来履行功用。这三种爱在它们的运作中就像意愿、理解力和行动;因为意愿流入理解力,并在那里为自己提供采取行动的方法。关于这几点,详情可见于下文(TCR 403-405节),那里将说明,这三种爱当具有正确的从属关系时,会使人完善,但当缺乏正确的从属关系,它们会扭曲或颠倒并摧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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