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诠释启示录 #488

488.“约有半小时

488.“约有半小时”表示在一切事物准备好经历随之而来的变化之前,一段相应的时间或延迟。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清楚可知。经上说“半小时”,是因为“半”和“一半”表示如相对应的那样,如足够的那样,“一个小时”表示一段延迟或停顿。圣言经常提到“小时”(或时刻、时辰等),它表示或长或短的持续时间,不要想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当加上一个数字时,如当经上说第一、第二、第六、第十或第十二个时辰时,所表示的是状态的持续时间,以及那时状态的品质,这取决于所添加数字的含义。关于“小时”(或时刻、时辰等)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94节);“半”表示如相对应的那样,如足够的那样(参看《属天的奥秘》,102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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