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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