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795.举例说明这一点。谁看不出来那些在巴比伦的人寻求并探究如何确认这一巨大虚假:圣餐中的饼与酒要分开,饼是给平信徒的,酒是给神职人员的?只要读一下特兰托会议上所颁布并由教皇诏书批准的确认书,就能看出来这一点,该确认书如下:一经祝圣,耶稣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连同祂的灵魂和神性,就实实在在、以物质材料的形式包含在饼和酒的形态之下;凭着这些话,身体在饼的形态下,血在酒的形态下;不过,凭着主基督各部分的属世联系和共存,身体本身在酒的形态之下,血在饼的形态之下,以及各自之下的灵魂被联结起来;神性因着这种绝妙、实体的联合而与身体并灵魂结合;包含在任一种形态之下,就如同包含在二者之下;基督的整体和全部显现于饼的形态之下,并且显现在该形态的每一部分之下,整体也显现在酒的形态及其各个部分之下。还有,水要掺在酒里。这些就是他们的话;连他们自己都承认,这些话违背主话语的力量。凡判断力正常的,谁看不出此处真理本身被颠倒了,并通过推理沦为虚假?而正直的人必发自内心憎恶这些虚假。为什么会这样?岂不仅仅为了他们的弥撒?他们将弥撒称为感恩祭,至圣至纯,里面只有神圣之物;通过弥撒,他们会将神圣感注入人的身体感官,同时将黑夜注入信仰的一切事物和属灵生命,而这是为了在浓密的黑暗中进行统治并谋利。这不也是为了灌输这样一个有关事奉的理念:他们的事奉充满主,主在它们里面吗?为免他们身心俱疲,就为他们预备了酒,为免他们喝醉,酒里就掺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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