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揭秘启示录 #679

679.“生在那些有

679.“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表在那些照唯信生活并接受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有兽印记”表示承认唯信,在自己里面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像”表示接受唯信的教义(参看602,634,637节)。照唯信生活并接受唯信的教义,意味着轻视为了得救的生活,也轻视任何真理,以为只要向父神祷告,父神为了子的缘故而施怜悯,他们就会得救。这种情形尤其存在于那些知道并承认该教义的内在之人身上;此处所论述的,就是这种人(参看6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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