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揭秘启示录 #372

372.“祝福、荣耀

372.“祝福、荣耀、智慧、感谢”表主的神性属灵事物。一切对主的承认和告白总体上包括这二者:祂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的爱及其所属一切都来自祂;智慧及其所属一切也一样。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被称为属灵神性。主的属灵神性以“荣耀、智慧、感谢”来表示,其属天神性以随后“尊贵、权柄、大力”来表示。之前的“颂赞”表示这二者(参看289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属灵神性(参看249节)。显然,“智慧”也与此相关。“感谢”也是,因为它通过神性真理来表达;人通过并凭着真理而献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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