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7

327.从属灵之义而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真实的基督教 #512

512. 改革后的基

512. 改革后的基督教会把传统意义上的焦虑、悲伤和恐惧叫做悔罪,声称这种悔罪先于信发生在即将重生的人身上,随后就有福音的安慰。他们还声称,这种人的悔罪是惧怕神公义的愤怒和所导致的人与生俱来的永恒诅咒的结果,这永恒的诅咒缘于亚当的罪和由此产生的向恶的倾向。没有这悔罪,将主救主的功与义归算于人的信就不会被赐下。那些获得这信的人会收到福音的安慰,这安慰就是,他们无需自己合作就可称义,即被更新、重生和成圣,因而从诅咒的状态转到永恒幸福的状态,也就是永生。但关于这悔罪,接下来要考虑几个问题:⑴它是悔改吗?⑵它有意义吗?⑶有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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