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343.在开始说明信的起源,也就是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之前,有必要先阐述信的概要,由此可获得贯穿几个部分的总体观念。因为这不仅会使本章有关信的教导更易于理解,还会使有关仁、自由意愿、悔改、改造、重生、报应的教导更易于理解。因为信会象血液流入身体各部位,并赋予它们生命那样流入神学体系的所有和每一部分。当今教会有关信的教导在基督教界,尤其牧师阶层广为人知;因为教会博士们的图书馆全都是关于信和唯信的书籍。事实上,如今,除此之外几乎再没有被视为真正神学的东西了。不过,在讨论、审查和评价当今教会关于信的的教义(这将是附录的主题)之前,我先将新教会关于信这一主题的总体教义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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