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176.人怎能信赖教会的会议呢?因为他们并未直接靠近教会的神。教会不是主的身体,主是它的头吗?身体没了头,有什么用呢?有三个头在上面,并且接受讨论并传达指令的三个头的引导,这是什么样的身体呢?那么,启示(当唯独出于主时,它是属灵的,主是天堂与教会的神,同时是圣言的神)岂不变得越来越属世,最终变得感官化了吗?然后,它一嗅到具有内在形式的纯正神学真理,就会立刻将其逐出理性理解力的思维,就象扬场机将谷糠扬到空中一样。在这种状态下,谬误便取代真理,黑暗则取代光线。于是,这些人仿佛站在洞穴里,鼻梁上架着眼镜,手里拿着蜡烛,面对天堂之光中的属灵真理时就闭上眼帘,面对属肉体感觉的虚幻之光的感官印象时则睁开双眼。读圣言时也是如此,那时,头脑对着真理昏昏欲睡,对着虚假则完全清醒,就象启示录所描述的从海里升上来的野兽:口像狮子的口,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启示录13:2)。
在天堂,据说,当尼西亚公会达到目的时,主向门徒所预言的事就发生了:
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实际上,使徒教会曾像星空闪耀的一颗新星。但是,两次尼西亚会议之后,这个教会最终和后来的星辰一样,逐渐变暗、直至消失。根据天文学家的观测,这种事在世上时有发生。我们在圣言中读到:耶和华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书6:16)。所以,谁能靠近祂呢?祂不是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也就是说,祂不是降下来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以此成为这世界的光了吗(约翰福音1:9;12:46)?
谁看不出,靠近在自己光里的父神,就象乘上黎明的翅膀飞向太阳那样不可能?或像靠阳光而不靠食物活着那样不可能?又或像鸟儿在太空飞翔,或雄鹿在空中奔跑那样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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