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SS60.那些基于假宗教的教义阅读圣言的人,尤其那些因关注自己的荣耀或世俗财富而利用圣言来证实这教义的人,情况恰恰相反。对他们来说,圣言的真理仿佛在夜间的阴影中,虚假则仿佛在白昼的光明中。他们读了真理,却不明白;若看见真理的影子,就会歪曲它。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他们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
这是因为除了人的自我和对虚假的确认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他瞎眼。人的自我就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衍生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对虚假的确认就是伪装光明的幽暗。这些人的光完全是属世的,他们的视觉就像那些在黑暗中看见幽灵之人的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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