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6

326.这两条诫命回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八条诫命,教导和命令不但不可作恶,还不可贪恋邪恶,因此邪恶不仅仅涉及外在人,还涉及内在人;人若避免作恶,却还贪求作恶,仍是作恶。因为主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若不除去邪情私欲,外在人不会成为内在人,或不会与内在人行动如一。这也是主的教导,当时祂说: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这一整章都在教导同样的事。内在,也就是法利赛人,贪恋第一、二、五、六、七、八诫所禁止的事。
我们都知道,主在世时,所教导的都是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禁止贪恋邪恶。如此教导,是为了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受生,正如主对尼哥底母所说的(约翰福音第3章)。若非靠着主的作为,没人能重新受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让这两条诫命回顾前面所有诫命,禁止贪恋它们,于是首先提到的是“房屋”,然后是“妻子”,再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一切所有的”。“房屋”牵涉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夫妻、仆婢、牛驴等。紧接其后的“妻子”牵涉随后的一切,因为“妻子”是女主人,就像她的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由他们管理,“牛驴”由“仆婢”管理。最后是一切在下或在外之物,它们被称为“邻舍一切所有的”。这一切清楚表明,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广义还是狭义。

揭秘启示录 #26

26.“连刺祂的人也

26.“连刺祂的人也要看见祂”表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也将看见。 “刺”耶稣基督无非是指摧毁祂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由以下经文来表示:
惟有一个兵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翰福音19:34)
“血和水”是指属灵和属世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的属灵之义和属世之义。“扎主的肋旁”是指以虚假来摧毁圣言的属灵之义和属世之义,正如犹太人所行的。因为主受难的一切事都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扎”祂之所以表示以虚假摧毁圣言,是因为这论及耶稣基督,经上随后称其为“人子”,“人子”表示主的圣言,故“刺人子”就是刺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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