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八条诫命,教导和命令不但不可作恶,还不可贪恋邪恶,因此邪恶不仅仅涉及外在人,还涉及内在人;人若避免作恶,却还贪求作恶,仍是作恶。因为主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若不除去邪情私欲,外在人不会成为内在人,或不会与内在人行动如一。这也是主的教导,当时祂说: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这一整章都在教导同样的事。内在,也就是法利赛人,贪恋第一、二、五、六、七、八诫所禁止的事。
我们都知道,主在世时,所教导的都是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禁止贪恋邪恶。如此教导,是为了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受生,正如主对尼哥底母所说的(约翰福音第3章)。若非靠着主的作为,没人能重新受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让这两条诫命回顾前面所有诫命,禁止贪恋它们,于是首先提到的是“房屋”,然后是“妻子”,再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一切所有的”。“房屋”牵涉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夫妻、仆婢、牛驴等。紧接其后的“妻子”牵涉随后的一切,因为“妻子”是女主人,就像她的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由他们管理,“牛驴”由“仆婢”管理。最后是一切在下或在外之物,它们被称为“邻舍一切所有的”。这一切清楚表明,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广义还是狭义。
244.“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知识和由此产生的理解。“鹰”表示各种事物,而“飞鹰”表示知识,认知即源自知识。因为它们在飞翔时既知道又看见;事实上,它们拥有一双锐利的双眼,使得它们看得清清楚楚,而“眼睛”表示认知,或理解力(48, 214节)。“飞翔”表示接受和教导,在指向主的至高意义上,则表示主的预见和供应。“鹰”在圣言中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等候耶和华的,必从新得力;他们必如鹰展翅上腾。(以赛亚书40:31)
“如鹰展翅上腾”是指被提升进入真理与良善的知识,由此进入聪明。
大鹰上腾,窥看食物,岂是借你的智慧、听你的吩咐吗?他的眼睛向远处看得分明。(约伯记39:26-27, 29)
认识、理解、看得分明的能力在此被描述为“大鹰”,这种能力并非出于人自己的聪明。
耶和华用美物使你口得以饱足,以致你如鹰返老还童。(诗篇103:5)
“用美物使你口得以饱足”是指由知识赐予认知,因此经上以鹰作比。
有一大鹰,翅膀大,翎毛长,来到黎巴嫩,将香柏树梢拧去,将它栽于种田里,就渐渐生长。又有一大鹰,这葡萄树向这鹰弯过根来。(以西结书17:1-8)
此处两只“大鹰”描述的是犹大教会和以色列教会对真理的认知,及其由此而来的聪明。但在反面意义上,“鹰”表示虚假的知识,认知因这知识而被败坏(如马太福音24:28;耶利米书4:13;哈巴谷书1:8, 9;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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