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八条诫命,教导和命令不但不可作恶,还不可贪恋邪恶,因此邪恶不仅仅涉及外在人,还涉及内在人;人若避免作恶,却还贪求作恶,仍是作恶。因为主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若不除去邪情私欲,外在人不会成为内在人,或不会与内在人行动如一。这也是主的教导,当时祂说: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这一整章都在教导同样的事。内在,也就是法利赛人,贪恋第一、二、五、六、七、八诫所禁止的事。
我们都知道,主在世时,所教导的都是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禁止贪恋邪恶。如此教导,是为了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受生,正如主对尼哥底母所说的(约翰福音第3章)。若非靠着主的作为,没人能重新受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让这两条诫命回顾前面所有诫命,禁止贪恋它们,于是首先提到的是“房屋”,然后是“妻子”,再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一切所有的”。“房屋”牵涉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夫妻、仆婢、牛驴等。紧接其后的“妻子”牵涉随后的一切,因为“妻子”是女主人,就像她的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由他们管理,“牛驴”由“仆婢”管理。最后是一切在下或在外之物,它们被称为“邻舍一切所有的”。这一切清楚表明,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广义还是狭义。
8.⑵从神发出的一种普遍感觉被注入到人类灵魂中,即存在一位神,祂是一。神的流注进入人里面,这从人们所公认的信条明显可知,即本为良善、存在于人里面并由他所行出的一切善事都来自神。全部的仁和全部的信也一样。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也就是说,行不出属于仁与信的任何事。这流注进入人的灵魂,因为灵魂是人至内在和至高的部位;神的流注进入灵魂,并从那里降至较低部位,根据接受程度而赋予它们生命。诚然,要构成信的真理通过聆听流进来,并因此被植入在灵魂之下的心智中。但凭借这些真理,人只是预备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灵魂而来的流注;预备的程度如何,接受的程度就如何,属世之信转化为属灵之信的程度亦如何。
有这样一种流注从神进入人的灵魂,即神是一。神性的一切,无论最普遍的,还是最细微的,都是神。由于全部神性凝聚为一,所以它必然在人里面启示一位神的观念。随着人被神提升至天堂之光,这种观念会日益强化。天使因自己的光而无法迫使自己说出“诸神”这个词。也正因如此,他们说话时,每句话的结尾都以一个单音符结束。
尽管神是一的观念被注入到所有人的灵魂中,但仍有很多人认为神的神性被分成了拥有相同本质的数份。这是因为所流入的这种观念在下降的过程中落入了与它不相匹配的形式中, 是形式本身造成了这种变化,如发生在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中的情形。赋予人生命和赋予一切动物生命的神是一样的;但接受者的形式决定了动物成为动物,人成为人。当人使自己的心智变成动物的形式时,同样的事会发生在人身上。太阳的流注进入各种树的情形也一样,它的效果因每种树的形式而各不相同;流入葡萄树的东西和流入荆棘的一样;不过,若荆棘被嫁接到葡萄枝上,这流注就会倒转过来,照着荆棘的样式行进。
矿物王国也有类似现象。照在石灰石上的光和照在钻石上的一样;但它照在钻石上会闪闪发光,而照在石灰石上则被熄灭。人的心智照其形式而经历各种变化,这些形式根据对神的信,连同它们从神接受的生命而从内在成为属灵的。信一位神会使心智的形式变得透明,如天使一般,相反,信多神则会使它们变得黑暗,如野兽一般。信多神和不信神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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