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教导和吩咐不仅绝不可作恶,而且绝不可贪恋它们。因此,十诫不仅与外在人有关,也与内在人有关。一个不作恶,却想作恶的人,仍是在作恶。因为主说:
若有人对别人的妻子动了淫念,他心里就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外在人永远不会成为内在人,也不会与内在人行如一体,除非欲望被除去。主也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祂在这一整章教导了同样的事。法利赛人的内在就是对第一、二、五、六、七、八条诫命禁止去做的那些事的贪恋。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教导了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就是不贪恋邪恶。祂如此教导,是为了让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出生或重生,主与尼哥底母谈论了这重生(约翰福音3章)。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重新出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使这两条诫命可以回顾前面的所有诫命,并包括禁止贪恋所提到的邪恶,经上首先提到的是房屋,接着是妻子,然后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的一切。事实上,房屋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丈夫、妻子、仆婢和牛驴。接下来提到的妻子又涉及随后的一切,因为她是女主人,就像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在他们之下,牛驴则在仆婢之下;最后到来的是在下面或外面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是指邻舍的一切。由此明显可知,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的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在广泛意义上还是在严格意义上。
IX.仁爱的善举是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但要谨慎
425.有必要区分仁爱的义务和仁爱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从仁爱本身发出的对仁爱的这些行使;如刚才所示,这些行使主要与每个人所从事的职业有关。但善举是指那些在这些义务,或一个人的职业的正常职责之外所给予的帮助行为或服务。它们被称为善举,因为做这些善举是自由选择和享受快乐的事,或说一个人可以自由地、随心所欲地做它们;当捐助者做它们时,接受者只将它们视为善举,捐助者则照着他心智里的原因和意图来做。人们普遍认为,仁爱只在于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照顾寡妇和孤儿,捐建医院、疗养院、庇护所、孤儿院、尤其教堂,以及为它们的装饰和资助或收入做贡献。然而,这些事大部分不是正当的仁爱作为或行为,与之无关。那些认为仁爱本身在于这些善举的人,不能不视它们为功德,或说必因它们而索取功德;尽管他们可能会口头上宣称,他们不希望它们被视为有功德的,但对自己功德的信念仍潜藏在里面。这一点从这些人死后的行为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那时他们数算自己的作为或行为,要求救赎作为回报。然而,那时他们作为的起源和由此产生的它们的品质或性质被调查,如果发现它们是从骄傲,或对名声的追求或渴望,或从纯粹的慷慨,或友谊,或纯粹的属世倾向,或虚伪发出的,那么作为或行为就照着它们的起源来判断,因为起源的品质就在作为或行为里面。但真正的仁爱是从那些因作为或行为中的公义和公平,不以回报为目的而充满仁爱的人那里发出的,正如主在路加福音(14:12-14)中所说的那样。他们也把上面提到的事称为善举和义务,尽管它们与仁爱有关,或说是仁爱的作为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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