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诠释启示录 #894

894.“守神诫命的

894.“守神诫命的也在此”表示他们就是那些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说“他们要谨守并遵行神的诫命和训词”;“行神的训词”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是一个意思。因为一个人从内在,或从心里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凡他所意愿的,他就会去行;爱神就是爱祂的训词,因为它们属于神,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它们就是神。由此可见,唯信的追随者们对什么是爱知道得何等之少。他们承认或断言,信从爱中存活,没有爱的信是死的;然而,他们不知道爱与行为是一。他们声称,爱在信里面;却不知道当一个人不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时,信里面没有爱;信里面的爱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属世之爱不是对主和邻舍的爱,而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爱彻底毁灭信,甚至歪曲必须构成纯正信仰、在圣言里面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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