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诠释启示录 #214

214.启3:10.

214.启3:10.“因为你遵守我忍耐的话”表示他们照主的诫命生活。这从“遵守主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主的话”是指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话”就是诫命,“遵守”它就是生活。经上说“我忍耐的话”,是由于在这话上的坚定不移,不感到厌倦。启示录偶尔使用“忍耐”这个词,当用到它时,它表示应用于生活的东西(也可参看AE 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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