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3.在属天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亵渎主和圣言,从而将真理本身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真理本身。另一方面,“作见证”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说真理,见证(Testimony)是指真理本身。因此,十诫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16, 21, 22; 31:7, 18; 32:15, 16; 40:20; 利未记16:13; 民数记17:4, 7, 10)。主因是真理本身,故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14:6; 启示录3:7, 14);祂作见证,并为自己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8:13-19; 15:26; 18:37, 38)。
138.“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表示被那些处于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之人。这从前面的引用和说明(AE 120, 134节)清楚可知。前文告诉我们,那些处于试探的人与什么人相伴,也就是说,他们在那些处于各种虚假的人中间。因为人就其肉身而言与自然界的人在一起,就思维和情感而言与灵界的灵人在一起。当他进入属灵的试探时,就在那些处于虚假的灵人中间;这些灵人捆绑他的思维,可以说把它们关在监狱里,不断将反对信之真理的诽谤或丑闻注入他的心智,并调出他生活的邪恶。但主通过从内层流入不断保护人,从而使他保持在始终如一的抵制中;这些就是属灵的试探。处于试探的人就在处于虚假的灵人中间,这一点由本节“我知道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这句话,以及“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这句话来表示;始终如一的抵制则由“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这句话来表示。但除了那些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外,没有人被允许进入属灵的试探;其余的人都是属世人,因而不能被试探。关于试探,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中的说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