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在属天意义上

323.在属天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亵渎主和圣言,从而将真理本身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真理本身。另一方面,“作见证”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说真理,见证(Testimony)是指真理本身。因此,十诫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16, 21, 22; 31:7, 18; 32:15, 16; 40:20; 利未记16:13; 民数记17:4, 7, 10)。主因是真理本身,故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14:6; 启示录3:7, 14);祂作见证,并为自己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8:13-19; 15:26; 18:37, 38)。


诠释启示录 #134

134.“就是有撒但

134.“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一切虚假掌权的地方。这从“有宝座之处”和“撒但”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宝座之处”是指某种东西掌权的地方,因为“宝座”表示国度或主权;“撒但”是指地狱,一切虚假都在那里并从那里而来(对此,参看AE 120节)。圣言的许多经文提到“宝座”,它们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审判,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就是祂的神性真理比祂的神性良善更充分被接受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2129, 5313, 5315, 6397, 8625节)。但此处因在反面意义上提到“宝座”,故将略去通过来自圣言的经文对这一点的说明;下文将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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