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在属天意义上

323.在属天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亵渎主和圣言,从而将真理本身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真理本身。另一方面,“作见证”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说真理,见证(Testimony)是指真理本身。因此,十诫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16, 21, 22; 31:7, 18; 32:15, 16; 40:20; 利未记16:13; 民数记17:4, 7, 10)。主因是真理本身,故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14:6; 启示录3:7, 14);祂作见证,并为自己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8:13-19; 15:26; 18:37, 38)。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71

Faith71.他们

Faith71.他们在世时无法相信事情竟是这样,因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只会视虚假为真理,并且他们认为,除了涉及他们自己的信的东西外,知道更多没有多大意义。他们的信与理解力分离,因为它是一种盲目的信;因此,他们没有对这个问题作调查。此外,这是一个只有从圣言通过理解力的光照才能作出调查的问题。所以当看到经上提到“爱”、“悔改”、“赦罪”,以及其它许多涉及人之行为的事时,他们就通过思想信而将圣言中的真理转变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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