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0

Faith50.那些

Faith50.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属于“非利士”,这一点从圣言中论到非利士人的各种话的灵义,从他们与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仆人争竞(记载于创世记21章和26章),以及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记载于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看出来;因为就灵义而言,圣言中所描述的一切战争都涉及并表示属灵的战争。由于这种宗教,即与仁分离之信,不断渴望入侵教会,所以非利士人继续留在迦南地,并经常骚扰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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