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362

362.列举以色列支

362.列举以色列支派时,经上既未提及但,也未提及以法莲。原因在于,但是众支派中最后一支,他的支派住在迦南地最远的地方,因而不能表示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任何事物,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只有属灵和属天之物;于是,玛拿西代替了但,而约瑟则代替了“以法莲”(参看3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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