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3.在属天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亵渎主和圣言,从而将真理本身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真理本身。另一方面,“作见证”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说真理,见证(Testimony)是指真理本身。因此,十诫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16, 21, 22; 31:7, 18; 32:15, 16; 40:20; 利未记16:13; 民数记17:4, 7, 10)。主因是真理本身,故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14:6; 启示录3:7, 14);祂作见证,并为自己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8:13-19; 15:26; 18:37, 38)。
320.启6: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对圣言的理解都灭绝了。“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灰白”表示缺乏生命力。在圣言中,这种生命力的缺乏就论及那些没有处于源于教义真理的生活良善的人,或说这些人没有任何生命;因为没有教义,字义上的圣言是无法理解的,而不照着教义生活,教义是无法被感知到的。原因在于,照着取自圣言的教义生活,会打开属灵心智,而来自天堂的光流入该心智,光照它,并给予感知。人若知道教义真理,却不照之生活,就不会知道情况是这样。“第四个活物”之所以显示为“灰白马”,是因为该活物像一只“飞鹰”,而“飞鹰”表示在知识或认知和由此而来的理解方面,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44节)。因此,它表明,那些现在被看到的人没有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任何知识或认知,也没有对它们的任何理解;像这样的人在灵界就显得苍白或灰白,就像那些没有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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