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297

297.“你来看”表

297.“你来看”表按照顺序,第一类人的表现。前面说明(295节),本章描述了对所有受审判者生命状态的审查,主照着圣圣言来审查;故按顺序,此处描述对第一类人的审查,即审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状态。教会出自圣言,教会的情形如何取决于教会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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