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在属天意义上

323.在属天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亵渎主和圣言,从而将真理本身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真理本身。另一方面,“作见证”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说真理,见证(Testimony)是指真理本身。因此,十诫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16, 21, 22; 31:7, 18; 32:15, 16; 40:20; 利未记16:13; 民数记17:4, 7, 10)。主因是真理本身,故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14:6; 启示录3:7, 14);祂作见证,并为自己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8:13-19; 15:26; 18:37, 38)。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仁爱的私人义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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