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在属天意义上

323.在属天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亵渎主和圣言,从而将真理本身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真理本身。另一方面,“作见证”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说真理,见证(Testimony)是指真理本身。因此,十诫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16, 21, 22; 31:7, 18; 32:15, 16; 40:20; 利未记16:13; 民数记17:4, 7, 10)。主因是真理本身,故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14:6; 启示录3:7, 14);祂作见证,并为自己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8:13-19; 15:26; 18:37, 38)。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87

Life87.就属世

(十一)任何人避各种假见证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

Life87.就属世意义而言,“作假见证”不仅表示充当假证人,还表示说谎和诽谤。就属灵意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声称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并说服别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就至高意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亵渎主和圣言。这些就是“作假见证”的三层意义。这些在作假见证,说谎或诽谤的人里面构成一体,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7等, 57节)关于圣言的一切的三层意义的说明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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