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5

Life45.由此可

Life45.由此可推知,一个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仰,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良善,如前所示。这一点也可通过反面来证实,即:不避恶如罪的人没有信仰,因为他陷入邪恶,而邪恶从内在恨恶真理。诚然,他表面上对待真理就像朋友一样,甚至喜欢真理在理解力中。然而,当外在脱去时,如死后发生的情形,他首先会抛弃在世上被视为朋友的真理,然后否认它是真理,最终厌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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