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2.在属灵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的信仰是真实的信仰,邪恶的生活是良善的生活,反之亦然,并且这样做是故意的,不是由于无知;也就是说,是在知道何什么是真理和良善之后,而不是在知道之前如此行。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在圣言中,这种虚假被称为“谎言(或说谎、虚谎)”,这种意图被称为“诡诈(或欺骗)”,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们与死亡立约,我们与地狱造了异象,因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又:
这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他们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弥迦书:
居民说谎言,他们的舌头在他们口中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诗篇: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说谎;他们的住处在诡诈中间。(耶利米书9:5, 6)
由于“谎言”是指虚假,所以主说:
魔鬼说谎时,是出于自己说的。(约翰福音8:44)
在耶利米书23:14, 32; 以西结书13:6-9; 21:29; 何西阿书7:1; 12:1; 那鸿书3:1; 诗篇120:2, 3中,“谎言”表示虚假和假话或诡诈。
89.(3)神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章节已经说明,神在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时,就把秩序引入了它们;因此,祂在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全能都是照着祂的秩序律法来进行和运作的。前面(TCR 49-74节)已经连续论述了这些律法。
既然正是神降临,既然如那里所说明的,祂是秩序本身,那么祂若要成为一个实际的人,就有必要在子宫里受孕、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和智慧。因此,就祂的人身而言,祂是和其它婴儿一样的婴儿,和其他孩童一样的孩童,等等;唯一不同的是,祂经历这些发展状态比其他人更快、更充分、更完美。祂照着秩序以这种方式发展,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那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耶稣的智慧和年纪或身量,并神和人对祂的喜爱,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 52)
祂比其他人成长得更快、更充分、更完美,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论到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祂十二岁时,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理解和对答。(路加福音2:46, 47; 4:16-22, 32)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神序要求一个人要预备自己接受神;他怎样预备自己,神就怎样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自己的住处和家;这种预备是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和智慧实现的。因为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这样做)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层与他结合。下文(TCR 97-99, 105-106节)将进一步说明,主照着这种秩序发展,甚至直到与父完全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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