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2.在属灵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的信仰是真实的信仰,邪恶的生活是良善的生活,反之亦然,并且这样做是故意的,不是由于无知;也就是说,是在知道何什么是真理和良善之后,而不是在知道之前如此行。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在圣言中,这种虚假被称为“谎言(或说谎、虚谎)”,这种意图被称为“诡诈(或欺骗)”,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们与死亡立约,我们与地狱造了异象,因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又:
这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他们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弥迦书:
居民说谎言,他们的舌头在他们口中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诗篇: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说谎;他们的住处在诡诈中间。(耶利米书9:5, 6)
由于“谎言”是指虚假,所以主说:
魔鬼说谎时,是出于自己说的。(约翰福音8:44)
在耶利米书23:14, 32; 以西结书13:6-9; 21:29; 何西阿书7:1; 12:1; 那鸿书3:1; 诗篇120:2, 3中,“谎言”表示虚假和假话或诡诈。
514.要考虑的第二点是,既然这种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什么价值吗?据说它有助于信仰,就像前面的东西有助于后面的东西一样,尽管它没有进入信仰,也没有通过与信仰混合,或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与信仰结合。然而,随之而来的信仰只是父神归算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宣布一个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罪的人是公义的,是新的和圣洁的,从而给他披上用羔羊的血洗白的袍子(启示录7:14)。当人穿着这袍子行走时,他生命的邪恶就像被扔进大海深处的硫磺石。而亚当的罪被基督的归算之义掩盖、移除或带走了。当人凭这种信仰而行走在神救主的公义,同时行走在祂的无辜或无罪中时,除非这种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加福音16:22),因而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仰的悔罪之人为地狱里的可怜人或死人,否则这种悔罪有什么用呢?因为有人说,那些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因此,可以说,当那些经历这种悔罪的人已经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邪恶时,他们不再注意它们,也不再感觉到它们,就像在街上泥泞的水沟里打滚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由此明显可知,这种悔罪因不是悔改,所以没有什么价值,或说实际上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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