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诠释启示录 #947

947.启15:5,

947.启15:5, 6.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

“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948节)。

“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随之而来的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显现(949节);“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或灵义上的圣言(950—951节);“胸间束着金带”表示包含处于秩序和联系的真理的神性良善(9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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