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诠释启示录 #88

88.启1:20.“

88.启1:20.“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的奥秘”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启示,这些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奥秘”、“七星”、“七灯台”和“在我右手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奥秘”是指隐藏在约翰所拥有的异象中的东西,但在此是指被启示的异象,因为接下来会说明“七星”和“七灯台”表示什么;“七星”是指属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是指一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72节);“在我右手中”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参看AE 72节)。由此清楚可知,“你所看见的七星的奥秘”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启示,这些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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