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诠释启示录 #680

680.启11:14

680.启11:14.“第二样灾祸过去了;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表示对现在肯定即将来临的教会的最终荒废的哀悼。这从“灾祸”和“快到了”的含义清楚可知:“灾祸”是指对各种事物,尤其对诸如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的哀悼(对此,参看AE 531节)。由于“三”表示完整之物,所以“第三样灾祸”表示当有了完全的摧毁时,最后的哀悼。“三”表示完整之物,因而表示结束(可参看AE 435a, 506, 532节)。“快到了”表示肯定即将来临,并且即将实现;“快”表示肯定(可参看AE 7, 216节)。至于这快要到来的第三样灾祸涉及什么,这可从下文看出来,即:它涉及当不再有任何真理或良善时,教会的最终状态,以及那时恶人与善人,并善人与恶人分离的状态,最终最后的审判;这最后的审判通过一场完全的分离,然后将恶人投入地狱,将善人提入天堂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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