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诠释启示录 #230

230.启3:15.

230.启3:15.“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唯信的生命。这从“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是指那些属于人的内层生命的事物,因为作为或行为从这些事物发出,是它们的结果(参看AE 157–185节)。故它们在此表示唯信的生命,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就论述了这信。经上首先对众教会的各个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在每种情况下,“作为”都表示属于那里所论述的教会的事物(参看AE 98节);因此,接下来描述的是唯信的生命,或与仁分离之信的生命是何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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