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203.启3:7.“你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仁之信的人。这从以内义来理解的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因为如前所述(AE 20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或所有属于构成教会之人的事物;事实上,在圣言中,“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因为圣言中的每个数字都表示事物或状态的某种东西,这一点在该预言书看得最清楚,其中数字提及得十分频繁;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40–48章),那里描述了新殿和新地,是用以数字给出的尺寸来描述的。在那里,“新殿”和“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每个尺寸或每个数字都表示属于教会的某种事物。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和状态(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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