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诠释启示录 #165

165.“若不悔改他

165.“若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除非他们与这些虚假分离。这从“悔改”和“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与虚假分离(对此,参看AE 143节);“作为”,在此是指与耶洗别的淫行,与耶洗别的淫行表示对虚假的接受(对此,参看AE 163节)。与这些虚假分离就是悔改,悔改就是停止邪恶和虚假,然后避开并憎恶它们(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1, 165, 169等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