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最后的审判(续) #73

73.对主一无所知的

十、灵界中的非洲人和外邦人或异教徒

73.对主一无所知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出现在认识主的人周围。事实上,只有那些纯粹的偶像崇拜者和拜日月的人才占据最边缘的地带。但那些承认一位神,严格遵守类似十诫的戒律之人出现在较高地带,因而更直接地与中心地带的基督徒交流,因为这样会防止交流被伊斯兰教徒和天主教徒切断。外邦人或异教徒也是照着他们从主通过天堂接受光的天赋和能力来划分的;因为他们当中有些人更内在,有些人更外在;这种多样性不是因为他们的出生地,而是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非洲人比其他人更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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