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9.“因为时候近了”表示教会的状态是这样:它无法再继续维持它与主的结合。与主的结合和由此的救赎通过两个要素实现,即:对一位神的承认和生活的悔改。然时至今日,对三神的承认取代了对一神的承认,仅口头悔改自己是罪人取代了生活的悔改;通过这两者不会有任何结合。因此,除非新教会兴起,承认这两个要素,并相应地生活,否则没有人能得救。由于这种危险,主缩短了那时日,正如祂在马太福音所说的:
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不会有。若不缩短那些日子,凡有血肉的,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1-22)
下面(AR 947节)可以看到,所指的不是时间近了,或时间的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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