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715

715.“人由于这雹

715.“人由于这雹灾就亵渎神,因为这雹子的灾极大”表他们因已经确认这类虚假,故将真理否认到这种程度:他们由于其内在的虚假与邪恶所产生的抵触而无法承认它们。“亵渎神”表示否认和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571,582,697节),同样否认和不承认圣言的真理;“因为这雹子的灾极大”表示由于确认唯信称义所导致的这些可怕而又凶残的虚假(714节)。他们之所以由于这些虚假而无法承认真理,是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表面上看,意思好像是说这“雹灾”如此之大,以致当这雹子落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因折磨或痛苦才亵渎神;但意思不是这样,而是说,他们由于虚假而无法承认真理;本章前面也一样,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因热“亵渎神之名”(16:9);因疼痛和疮“亵渎天上的神”(16:11);可参看对它们的解释(692,6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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