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690.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日头上”表进入他们爱里面的流注。“倒他的香瓶”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来自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在此表示进入他们爱里面的流注;因为“日头”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53,382,414节),在此表示自我之爱,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并且“人被大热所烤”,这些话表示自我之爱的欲望。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