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688

688.“现在你给他

688.“现在你给他们血喝。这是他们所该受的”表按照主的圣治,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唯信的人已被允许歪曲圣言的真理,从被歪曲的真理中吸收生命。“喝血”表示不仅歪曲圣言的真理,还从被歪曲的真理中吸收生命;因为凡喝的人都归为己有,并吸收了。经上之所以说“这是他们所该受的”,是因为那些接受唯信,并照之生活的人在生活上陷入邪恶,邪恶在他们里面运作这一切;论到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此处经上说“这是他们所该受的”,如同世人说恶有恶报。至于与这个主题有关的圣治,可参看前文(6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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