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605

605.“都在右手上

605.“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表若不以信和爱来接受这教义,就不承认他是一个改革宗基督徒。“受一个印记”表示承认是一个改革宗基督徒,或肯定该教义所教导的;“印记”是指这种承认和肯定;“右手”表示人之理性能力(intellectual power)的全部,因而表示人的信仰的全部,因为“右手”表示人的能力(457节);“额”表示人之意志能力(voluntary power)的全部,因而表示人之爱的全部,因为“额”表示爱(3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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